公派留学项目

关于开展 2024 年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为更多优秀教师及学生提供赴海外留学深造的机会,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确定我校申报的“中俄航空航天类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国际合作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现面 向我校教师、科研人员及在校学生选派 2024 年被推荐人选,具体如下:

一、留学单位

俄罗斯莫斯科航空学院

二、选派类别及条件、选派规模
1. 攻读硕士学位:20 人/年(24-36 个月,英文授课)

申请人须为 2024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9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外方院校招生专业为:Aircraft Engineering, Spacecraft Engineering, Propulsion Engineering, Control Systems and Computer,学制两年。

校内相关专业:航空工程,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等,接受跨专业报名,最终以外方院校审核意见为准。

2. 本科插班生:30 人/年(6-36 个月,英文授课)

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品学兼优,专业成绩良好, 无不及格科目;

(1)2+2 双学位:外方院校招生专业为 Aircraft Engineering, Propulsion Engineering;校内申请报名专业为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

(2)学期交流:外方招生专业为 Aircraft Engineering, Propulsion Engineering;校内申请报名专业为航空工程类相关专业。

(3)插班生交流涉及到本校及外方学校的学费缴纳政策,请同学详细咨询。

3. 访问学者:5 人/年(3-12 个月)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 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有意者可直接与国际教育学院咨询。

三、资助及费用标准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批准资助的人员,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 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攻读硕士研究生可另提供学费资助6000 美元/人/学年。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 批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及要求

见《2024 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附件 1)

五、人员选拔与录取

学校将根据“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基金委确定的资助 项目内容,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校内择优推荐、外方院校独立测试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等工作流程进行。外方学校是否录取由外方学校独立决定。是否获得资助资格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为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只负责择优推荐、对留学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以及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不负责外方学校录取和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

1. 校内推荐选拔(3月1日- 4日):有意愿的老师、学生自愿报名3月4日16:30前将二级学院签字盖章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4 年促进 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学生培养项目院系推荐表》(附件2)、成绩单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友谊会馆103),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foreignaffairs@sau.edu.cn 。

2. 外方院校测试录取(3月5日-7日):国际教育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 协调外方院校工作。外方学校进行条件审核、入学测试及审核,发放邀请函办理等。期间,申请者须按学校学生出国(境)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流程 办理和手续填报。

3. 被推荐候选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平台网申(3月8日-9日):申请采取自愿原则,申请人自愿接受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国际教育学院将组织和协助被外方院校审核通过并获得录取邀请函的人选,完成基金委网上申报和学校相关推荐程序。

4. 录取结果公布(大约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被录取者可获得国家资助赴外方院校学习。获得外方院校邀请函但最终未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者,可自愿选择自费留学或者放弃。

六、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