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处级及以下人员学术交流因公赴台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编报2024年度因公赴台计划的通知》,现开始组织申报我校2024年处级及以下人员学术交流因公赴台计划。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需要赴台湾地区开展下列工作任务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申报2024年因公赴台计划。
1.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在执行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明确列出的相关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2.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分会主席,作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就本人研究课题作学术报告;
4.执行科技合作协议,赴境外执行协议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5.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的科研人员,赴境外执行与其在该组织中担任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6.赴境外执行合作科研工作任务。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以部门为单位,上报《2024年因公赴台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表格”)。
2.表格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11月15日(周三)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友谊会馆1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oreignaffairs@sau.edu.cn 。逾期或未报送计划的,将视为翌年无赴台安排。
3.经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计划至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填表时请勿修改电子表格格式。
2.出访任务与所使用经费的科研项目需密切相关。
3.2024年在执行赴台任务时,国际教育学院协助办理因公赴台审批手续。需在因公赴台之前至少60天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出国行程安排及中文翻译件等完整相关材料。
联系人:于鹤凝
地址:友谊会馆103办公室
电话:024-89724878
附件:《2024年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因公赴台申请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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