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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批留学生学士学位、三批留学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全校师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留学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留学生逐个审核并提名、公示,国际教育学院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831日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予布瑞斯2名留学生经济学学士学位,何菲1名留学生经济学硕士学位。现将授予名单公示

附件:2023年第批留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2023年第批留学生硕士学位授予名单